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建筑装饰材料专题展区
发布时间:2008-3-27 18:47:00 点击:
展出时间:2008年10月22日至25日
举办地点:中国·广西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
地区:中国 广西 南宁市
主办单位:中国商务部 文莱工业和初级资源部 柬埔寨商业部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 老挝贸易部 缅甸商务部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 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 泰国商业部 越南贸易部 东盟秘书处
展会内容:
1.卫浴设备、设施及配件、卫生陶瓷、艺术陶瓷产品;泳池设施、热水器、桑拿休闲健身系列产品。
2.自动门、车库门、金属门、防盗门、伸缩门、卷闸门、门禁系统、楼宇智能、工艺门、木门。
3.各种建筑仪器、建筑装饰五金、门控五金、幕墙五金、家具五金、卫浴五金。
4.各种材质、功能地面铺装材料、地板、抗静电地板、地毯、地砖、原辅材料、木工机械。
5.供热设备及安装、空调及通风产品、管道产品、泵阀类产品、水处理。
6.建筑门窗、幕墙、钢材、钢结构件、铝材、铝合金型材和生产加工设备。
7.各类建筑装饰玻璃、玻璃钢制品、艺术玻璃、玻璃深加工设备。
8.屋面装饰材料、建筑防水材料、建筑筛网产品、彩瓦及制瓦设备、制砖设备、板材、型材、吊顶。
9.各类建筑涂料、油漆、化学粘合剂、树脂、填充剂、涂装设备。
10.室内外遮阳系列、窗饰系列、灯饰照明、室内装饰产品。
11.专业软件、杂志、网站。
承办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专题展组织单位: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
南宁展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展出地址:中国·广西·南宁
联 系 人:陈 鑫
联系电话:0771-5300086 15977718349
联系传真:0771-5300086
E-mail:baqqq32@163.com
备 注:博览会背景:
中国—东盟博览会与投资峰会经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倡议,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,并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。组委会名誉主任由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,组委会主任由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东盟10国经贸部部长、东盟秘书长共同担任。
往届回顾:
第一届至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、中国—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已分别于2004年11月、2005年10月、2006年10月和2007年11月成功举办。第一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标准展位2506个,参展企业1505家,来自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、日本、韩国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法国等国家采购商突破10000人,贸易成交10.84亿美元,合作项目129个,合同总额49.68亿美元, 113家中外媒体参与报道,与会记者846人,发稿15176篇。第二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标准展位3000多个,累计交易总额达11.5亿美元,有来自中国与东盟10国和其他22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家企业参展和近30000名采购商参会。合作项目126个,总投资52.9亿美元。第三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报名申请展位4269个。实际安排展位3663个,贸易成交总额12.7亿美元,签约国际经济合作项目132个,总投资58.5亿美元,签约国内经济合作项目301个,总投资553.7亿元,专业观众4万余人。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,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和文莱苏丹哈桑纳尔、柬埔寨首相洪森、印尼总统苏希洛、老挝总理波松、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、缅甸总理梭温、新加坡总理李显龙、泰国总理素拉育、越南总理阮晋勇以及东盟秘书长王景荣出席了“三会”。第四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累计交易总额14.2亿美元,其中建筑材料1.4亿美元,五金化工1.3亿美元。
"中国—东盟,快速发展的建材双边贸易"
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,国内建材在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。近几年来,随着中国—东盟贸易区的建立,中国与东盟建材的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,水平进一步提高,建材贸易已进入黄金发展的时期。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建材进出口贸易方面都表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,呈现互补性,具有继续扩大双边贸易的需求和环境。2002年—2007年,中国与东盟建材双边贸易额以每年45.3%的速度飞速增长。2007年,建材双边贸易额突破900亿美元,随着2005年7月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的启动,标志着中国—东盟贸易区进入全面实质性的实施阶段,东盟已跃升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。目前,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人口最多,发展速度最快的贸易区。
展期主要活动-中国-东盟建材产品采购高层论坛与建材四新产品推介会:
1.各国政要与建材行业主要领导出席讲话;
2.东盟各国建材市场情况,建材产品需求现状及本国建材采购;
3.国内各省建材产品采购及建设规划介绍;
4.建材生产和进出口销售企业产品供应情况介绍;
5.进一步提高建材产品采购效率,采购管理经验介绍与讨论;
6.新产品、新技术推介讲座;
7.最新建材产品采购和招投标信息发布;
8.各国政要及建材单位领导人仕参观“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建筑装饰材料专题展区”;
9.采购单位与参展商配对交流,签定采购合同;
10.赴越旅游考察(参展单位代表可申请同行,具体行程和收费标准备索)。
全面有效的宣传:
中国与东盟各报刊、电视台、互联网、广播以及日韩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法国等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强势媒体到会进行大量采访报道;
行业专业网站和杂志全面宣传报道;
第四届共有中外200多家媒体的1200余名记者到会采访:其中东盟国家40余家媒体约100名记者;其他国家28家媒体约50名记者;中国140家媒体1000名记者。
专业、有效的服务内容:
为参展商提供贸易配对服务; 提供11国网上互动宣传服务;
提供技术转让、项目对接服务; 为投资者提供热点项目服务;
为专业卖、买家服务; 提供国家、省市和企业推介会服务;
提供提前申领证件服务; 提供会刊宣传服务;
提供场内外广告服务; 提供租赁服务;
提供展位设计与装修服务; 提供展品报关、运输、仓储服务;
提供翻译与促销人员服务; 提供电话、传真、文印、打字服务;
提供代定酒店、飞机与火车票和商务旅游、餐饮服务等。
展位与费用:
标准展位(3米×3米)配置:含公司楣板、三面围板(过道转角展位有两面围板及两块楣板)、一桌、两椅、两盏射灯、一个500W单相插座、一个纸篓,地毯。
中国境内参展单位收费标准:RMB10000元/个;
境外参展单位收费标准:USD1200/个;
非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参展单位收费标准:USD1800/个。
报名流程:
联系中国—东盟博览会专题展区组展处,获取《第五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专题展区参展报名表》;复印有效。填妥签字盖章后,传真或寄送至中国—东盟博览会专题展组展处(传真电话:0771-5300086)
展位确认与缴费:
展位确认:中国—东盟博览会组展处收到《第五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》后,将对参展企业的申请内容予以书面确认,并根据确认的内容安排展位。
展位费缴付:报名参展企业在收到展位确认函后,须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费用缴付到指定帐户。逾期未缴付展位费的,原已确认安排的展位不予保留。